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表现形式有:(1)不具有真实销售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屋产权份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4)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不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服务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通过承诺回购、代为销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5)以发行证券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6)以募集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7)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形式,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8)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一、企业强制职工入股合法吗
这具体需要看公司的性质以及相关章程,如果是国有企业在我国是禁止入股其他公司的,禁止国有企业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以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数量的限制,不得超过50人,如果这个企业靠股权证募集资金,总数不超过50人,而且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那可以说是合法的。但是只是发股权证,没有啥人数的上限,那就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了。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需要同时具备: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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