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回顾
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数众多。后来群里开始大量传发黄色视频,造成不良影响。谢某作为群主,没有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有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人构成了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协从犯、教唆犯的界定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3、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胁从犯是指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三、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1、客观方面
(1)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目标,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共同犯罪行为分为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2、主观方面
(1)主观方面的条件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认识因素: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意志因素:有共同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2)共同的犯罪故意包括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
3、主体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是两人以上,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全文5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