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后房产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双方婚前财产能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房产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所得的赠与房产,如果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夫妻中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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