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起诉外地人的案件
1.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被告人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异地不是经常居住地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流程是:
1.当事人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的材料。
3.提交书证的,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异地起诉是否需要本人去
异地起诉的,当事人是可以本人亲自去办理,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但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回避 第四十九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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