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出车祸的具体赔偿费用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对方的车辆是属于运营车辆,那么只有能正常的工作就需要承担起运营损失的费用,这笔费用会结合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所以,在进行协商的时候就需要根据法律的条款来,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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