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可以是法律规定的全额吗。预付款由双方约定,没有统一的法律,所以预付款可以是全额。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586条[定金担保]允许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约定的定金数额发生变化。第587条(定金之抵销或追偿)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定金应抵价或追偿。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前,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以保证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而“定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可以视为“预付款”。预付款是解决合同一方流动资金短缺的一种支付方式。预付款不能保证债务的履行,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如果收到预付款的一方违约,只需退还收到的金额,而不需要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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