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属于行政案件。
处理拆迁纠纷的方法有很多,最常采用的是协商和解,遇到不能协商的情况,需要请相关机构介入调解,若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需要向当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用;拆迁纠纷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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