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饭店喝酒喝死了饭店是不是有责任
具体应当分情况。看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不是与饭店有关。
第一、如果是饭店的饮食导致其死亡的,那么饭店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是共同饮酒人劝酒,则也要分情况。如果共同饮酒人明知该人无意识,或明知其有诱发性的疾病,仍旧强迫性的劝酒,则共同饮酒人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一桌喝酒有人死了有连带责任吗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不是存在过错。
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一起吃饭喝酒死亡,没有喝酒的有责任吗
一起吃饭喝酒,对于醉酒的人,其他的人具有照顾义务,没有履行好该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同时劝酒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履行了照顾义务他人死亡是不具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为:1、强迫性酒精劝说,如用“朋友喝得不够”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醉酒且无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2、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劝说对方喝酒诱发疾病等;3、饮酒者已经丧失或者即将丧失自我控制能力,失去知觉,行为无法控制的,饮酒者不安全送医院或者家中;4、酒后驾车不劝阻,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n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