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二手房交易定金是否是必要环节
关于二手房交易定金不是必要环节。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协议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卖二手房方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卖二手房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5.出售二手房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三、买二手房是否必须找中介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找中介,要不要找房屋中介,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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