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2、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探视权有以下规定: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对于不行使探视权或者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法院可以中止探望。
二、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应罚款多少?
不让对方探望子女不会罚款的。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所享有的权利,不让对方探视子女可以请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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