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要约的特点是什么收购要约的最大特点是所有股东在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被认为是一种完全市场化、规范化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范各类内幕交易,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括部分自愿要约和一般强制要约。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人根据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确定拟收购的股份比例,并在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当预接受要约的数量超过预接受要约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相同比例收购预先接受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他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提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总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30%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的,采取要约方式,发行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对持有同类股份的股东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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