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车祸事故且责任完全归于肇事者时,其需要承担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因此次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含所有与治疗和康复有关的必要开支,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及交通费用等等,同时还需赔偿由于误工所导致的预期收入的减少。
而财产损失赔偿的范围则包括了受损车辆修复所需的费用、折损赔偿金、车辆残值减少的部分费用以及营运车辆在停场期间产生的运营损失费用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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