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共同犯罪的认定
时间:2023-06-25 20:51:54 1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共同敲诈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五是共同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是必须二人以上。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共同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则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由于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在认定行为人能否成为某一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时,应当根据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要求进行。

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位,则必须是《刑法》第30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并且只有共同故意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其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共同犯罪的故意同样有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

(1)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不是单独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认识到所共同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三是各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的结果以及共同犯罪行为会产生的危害结果,概括地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共同犯罪人决意参加共同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例如,某男与某女通奸,为达结婚的目的,二人共同谋害某女之夫,某男将剧毒药物交给某女,某女将毒物放进丈夫的食物内,致其丈夫死亡,二人的行为虽然并未同时进行,但他们有谋杀某女丈夫的共同故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就构成了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故意,既可以表现为各共同犯罪人都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各共同犯罪人都有的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其中一人为直接故意,另一人为间接故意。

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共同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在不可抗力下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损害,也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不成立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目标,形成一个有机的犯罪活动有机整体。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时,每个人可以均实施实行行为,也可以存在分工。在有共同犯罪分工的情况下,共同犯罪行为表现为四种方式: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无论是哪种分工,只影响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大小,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行为,可以是共同的作为,如甲、乙二人共同盗窃财物;也可以是共同的不作为,如夫妻二人共同遗弃年老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还可以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盗窃犯甲与仓库保管员乙同谋,由甲前往仓库盗窃时,乙不加制止。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考察共同犯罪行为因果关系,不能孤立地看某一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以此来认定其行为的因果关系,而是应当对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加以统一考察。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整体是危害结果发生的统一的原因,而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原因的一部分。

二、共同过失犯罪法规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在这一主观心态的支配下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因此,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实行共同负责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即各犯罪人首先应当对其参与的整个共同犯罪负责;至于其具体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大小,则又应当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实际作用来裁量。而与之不同的是,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之间欠缺共同故意的意思联络,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在各自独立的单个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这也就意味着对其不能予以共同处罚,而只能按照各行为人所触犯之罪分别定罪处罚。就共同过失犯罪的定罪问题而言,中国1997年刑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此,前文亦已有详述,此处不赘。下面简要论述一下共同过失犯罪的刑罚裁量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过失犯罪之各行为人具体裁量刑罚时,首先应当明确,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各行为人之过失行为分别定罪,并不意味着各共同过失犯罪人须承担相同之刑责。尽管各共同过失犯罪人的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但相互的过失程度可能不尽相同,其过失行为对共同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作用力也可能是彼此不一的。易言之,各共同过失犯罪人之间也存在一个罪责大小的问题,应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处以轻重有别的刑罚。

全文2.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共同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敲诈勒索共同犯罪的认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敲诈勒索共同犯罪的认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