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的行为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多少钱
此处的非法集资指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首先需明确非法集资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同时认定当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或者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2、行为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3、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4、结果是扰乱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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