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将公租房交给亲戚住涉嫌违规。以下情形必须腾退公租房:
一、承租人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
三、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情形。
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
(二)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三)公租房入住后还需要等待,等待公租房管理局发入住通知书后,签约后入住,所以在进行租赁的时候还是需要一定的耐心的,只要具有一定的耐心等待,会给您满意的答复的。市民在签订公租房协议后,相关部门会在一定期限内发布公租房入住通知书。拿到公租房入住通知书后,才能正式入住公租房。日前,重庆市和江苏省分别向公租房申请者发出了公租房入住通知书。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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