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一)由一方当事人过失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过失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承担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面没有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属于交通事故,各方面没有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无责任。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跑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当事人弃车逃跑和逃跑,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错误,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跑当事人有第一种第二种情况,不会减轻。
高速变道被撞谁的责任
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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