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主要讲述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立刻停车、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开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及时报案、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以及必要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务必立刻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遇 到 交 通 事 故 , 如 何 及 时 报 案 ?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及时报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交通警察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根据交通事故的过错程度以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事实,确定赔偿损失。
如果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或者自行和解,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证据和当事人提供的证言确定事实,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
遇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否则,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刻停车,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同时,应及时报案,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在报警的同时也可以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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