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是否能够去调解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不能去调解。
1.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不在适用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之内。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和解程序主要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由于寻衅滋事罪不属于这些范围,因此不能适用和解程序。
因此,寻衅滋事罪立案后,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会从轻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
1.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实施这些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和处罚,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原则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明确的原则。
1.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这些处罚原则体现了刑法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严厉打击态度。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和危害极大。
因此,刑法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原则十分明确和严厉,旨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必须严格遵循刑法规定的原则和标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全文9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