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伤亡有保险索赔吗
时间:2023-05-31 17:45:28 2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根据有关规定,保险人可以免除因无证驾驶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机动车辆是一种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道路行驶对驾驶员、乘客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员最基本的要求。

在没有驾驶资格的道路上驾驶是对他人极不负责任的,因此驾驶员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将非驾驶资格列为“专属责任”,是为了督促被保险人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保险人不能代替无证驾驶人承担责任。

国家交通强制保险制度的宗旨不仅体现在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上,更体现了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中全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

如果让不具备驾驶资格或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我们无疑会纵容这种行为,无法遏制这种问题的发生。

如果保险公司对这种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仅损害了保险人和依法驾驶车辆的广大投保人的合法利益,也违背了交通强制保险立法的初衷。因此,国务院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国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也有类似约定。第二,无证驾驶造成的伤亡是否有保险赔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从上述规定来看,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是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其限额赔偿是合法的,无其他条件。其赔偿不以车辆方是否负有责任为依据,也不以车辆方是否有驾驶证或逃逸为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只规定了财产损失,不包括人身伤亡赔偿。而且,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项目对财产损失、伤亡赔偿和医疗费用的具体赔偿数据进行了明确区分。显然,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是两个不同的部分。人身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能等同于直接财产损失,不符合立法本意。

这可以反映在《保险法》中有关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规定中。财产保险实行“盈亏平衡”原则。财产损失额是指不能重复取得的赔偿额。

如果车辆投保并损坏,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或造成损坏的人索赔,但只有其中一人可以赔偿。

对于人寿保险,“盈亏平衡”原则不适用。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在向造成损害的人索赔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进行赔偿。

表面上看,本条与第22条“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不一致,但实质上,第21条第(1)款和第22条之间存在着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之间的关系。根据法律理论,除非明确排除特殊条款,否则一般条款适用。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无证驾驶 最新知识
针对因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伤亡有保险索赔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因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伤亡有保险索赔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