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澳门、香港等地旅游,四五天只要一千几百块,你相信吗?老人参加旅行团,就得多添几百块钱,找谁投诉?玩着玩着就带着你去购物,旅行社拿提成,是否合适?7月4日,合肥市物价局召开规范旅行社价格行为新闻通气会,对上述这些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行为进行规范。如果旅行社违规,物价部门将会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吃住行不得额外要钱
旅行原本是一件放松愉快的事情,却总是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
拆分旅游项目以降低报价并不鲜见,4天时间游玩华东地区杭州、苏州等4座主要城市只需268元。旅行社打出此广告,吸引了不少团友报名参加。没想到,四天下来,所花的费用却要近千元。一细想,才发现住宿费、导游费、机场接送费、景点门票费都不包括在268元内。
合肥市物价局要求,旅行社一次性收取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全程费用,包含该条旅游线路主要景点票价以及住宿、餐饮、交通、导游服务等项目中必须发生的费用,不得将旅游行程中的必须项目拆分成自费项目。也就是说,吃、住、行这些该由旅行社掏的钱不得由旅行者来付。
在中途,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增加服务项目并收取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如果双方另有其他约定增加的项目并收取费用,都得写进合同。
多少元起是价格欺诈
和房产广告一样,旅行社标价多少元起,最低多少元等宣传都是不合法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在标示价格或做广告宣传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不得有多少元起、最低价、最高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标示。如有季节性浮动因素(如门票、交通、酒店价格等)的线路确需标示,须附详细说明。
老人、儿童、军人等特殊人群,在景点可以享受门票优惠政策。但是往往交上去的钱就很难从旅行社口中吐出来。
别忘了,对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可以享受景点门票优惠的老人、儿童、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旅行社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多出的部分要退还给旅游者。
不许偷梁换柱降标准
旅行社与团友达成口头协议,说住四星级酒店,但到目的地后,却将酒店降级,改为三星或更低。类似偷梁换柱将住宿、交通方式、餐饮等标准降低的行为也不被允许。
因为在新出台的《合肥市旅游价目簿、价目表和价格电子显示屏》中明确要求,交通方式和标准必须指明乘坐的交通工具,到了地方接送用车又是什么车。住宿标准则要求不得使用准三星酒店或等同于相当于三星级酒店这类模糊用语。对于没有星级的酒店,则要注明房间是2人间还是三人间。
餐饮标准也是颇为模糊的一块。按照现在的要求,早餐要标明费用标准,中餐、晚餐除了要标明费用标准以外,还要标明菜、汤的数量。如,早餐10元/人,中餐、晚餐20元/人,八菜一汤等。
安排购物要先征得同意
去某地旅游,却被带去购物,去年本报报道的安徽游客赴港澳游遭遇恶女珍辱骂的事件,让大家记忆犹新。
合肥市物价局副局长刘宾表示,旅行社安排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在行程安排中注明自费项目名称、价格及游览时间、购物店名称及购物时间,且自费项目和购物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除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之外,旅行社必须按照约定的旅游线路安排游览活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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