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给予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在婚前由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双方结婚后这种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而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以,彩礼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未登记结婚时,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的彩礼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彩礼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且男女之间又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婆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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