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股东有以下权利: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3、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只股份都有表决权;
4、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5、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利润的5%至10%纳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6、退股权;
7、知情权;
8、优先转让和认购新股权。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是否包含查账权
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查账。股东审计有一定的界限。检查的账目仅限于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凭证会计资料。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股东只能查阅,不能通过摄影、拍照、复印等方式复制,但法律允许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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