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不得将所担保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根据夫妻共同意义表示的除外。
所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如果为他人担保,则保证人不得将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离婚时,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根据夫妻共同意义表示的
离婚时保证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离婚时保证人承担的责任取决于所担保的婚姻关系以及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就保证人的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离婚时,如果保证人已承担了担保责任,离婚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外,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债权人因保证人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的损失。
另外,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仅承担部分责任,那么离婚时保证人只承担约定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在离婚时,保证人应根据所担保的婚姻关系以及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外,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债权人因保证人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在离婚时,保证人应根据所担保的婚姻关系以及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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