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届满可以解除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期限,当事人要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办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合同诈骗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可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使合同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消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是什么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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