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丹麦驻华大使馆公众号消息,2020年9月1日,丹麦通过了反强暴新法。根据旧法,只有肇事者使用暴力、威胁或胁迫,或在受害者失去抵抗能力时强行发生性行为才被界定为强奸罪。而新的法案则从根本上重新定义:如果一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International)对于“同意”的解释如下:“在性行为中,你需要确认你想要发生关系的对象,也想要和你发生关系。”
“通常而言,如果不能确定,应当询问对方。如果你仍旧不能确定,应停止发生关系。”新法规定所有未能取得双方一致同意的性行为都属于强奸,而这一基本原则也可以表达成“不就是不”(NO
isNO)。
新法不再仅仅以是否存在暴力或暴力威胁来定罪,而是关注双方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以及双方都采取何种行为来确保同意。
这部法律不仅保护女性,更涉及到每个人,因为新法案强调无关性别,每一位公民都拥有自己身体的自主权。
这项法律也将改变人们的认识理念。事实上,暴力和侵犯有可能在任何时间发生。新法案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对尊重他人边界和自由的认知,以及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关注。
并且,新法案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对尊重他人边界和自由的认知,以及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关注。此外,以同意为原则的反强奸法不仅会影响警察、检察机关和法院如何评估和处理强奸案件,还会促进社会态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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