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需要给婚外子女分割财产吗
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个人得把家里的钱怎么分弄好。
比如说要是咱们选择了协议离婚的话,那就是咱们两个人都同意离婚这件事,然后得签个书面的离婚协议,再亲自跑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登记。
这个离婚协议里头呢,就得写清楚咱们俩是心甘情愿离婚的,还有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家里的财产怎么分、欠别人的债怎么办这些事情都得商量好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已经离婚了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当你跟另一半闹掰了要离婚时,要是你们两个人的共有财产被分配得不公平怎么办呢?其实,你完全可以在离婚之后再向法院提出请求,让他们帮你重新分配这些财产。
这可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是因为你的另一半故意隐瞒或者偷偷转移了财产,导致你在离婚时没能得到应有的份额,那么你就可以在离婚后的三年之内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当然,如果是因为你们在离婚时忘记了某些财产,或者根本就没有对所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你就可以在任何时候都去法院起诉,要求把那些漏掉的财产也算进去,然后重新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们当初是通过协议离婚来分割财产的,但是其中一方在这个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或者威胁等手段,让你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那么你同样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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