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一般在六个月内判决,具体依照案件情况而定。适用简易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
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除每件收取500-25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1万元以下部分
收费标准:免收
争议标的:1-10万元(含10万元)
收费标准:标的(6%-9%)
争议标的:10-20万(含20万元)
收费标准:(标的额-10万)(4%-8%)10万部分收费争议标的:20-50万(含50万元)
收费标准:(标的额-20万)(3%-6%)20万部分收费
争议标的:50-100万(含100万元)
收费标准:(标的额-50万)(2.5%-5%)50万部分收费
争议标的:100-1000万(含1000万元)
收费标准:(标的额-100万)(1%-2%)100万部分收费
争议标的:1000万上
收费标准:(标的额-1000万)(0.5%-1%)1000万部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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