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普及无疑是一把双刃剑,除了尾气污染,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增多。一些特种车辆交通事故处理难度较大,如拖车不投强制保险,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以下问题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2013年11月19日,张某的车辆(牵引车和拖车)与高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交警队确认,张某对事故负全责。随后,高晓松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再查,张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主车交通强制险和主车商业第三者险150万元,拖车商业第三者险10万元,未投保拖车交通强制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挂车不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拖拉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拖拉机、拖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张某驾驶的拖拉机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拖拉机、拖车商业三方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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