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就可以,抚恤金和丧葬费与注销户口不冲突,只需要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就可以领取。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死者的销户证明、火(化)证明等,去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重户口注销的流程
1、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一是先定出申请,然后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
2、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出具注销证明;
3、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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