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二者没有区别。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两高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
投毒罪量刑标准
一般情况下,目前我国并没有投毒罪这个罪名,只有投放危险物质罪。行为人投放危险物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法院判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法院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导致别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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