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休渔期内进行非法渔业行为,情节较为恶劣者或将遭受刑事指控并面临拘留处罚。
设立休渔期之目的在于保障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此期间进行违规捕捞,不仅对渔业监督管理秩序构成极大干扰,同时也严重损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性。
特别是对于偷捕量大、价值昂贵、甚至对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后果者,极有可能涉及刑事罪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