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的时间有哪些
时间:2023-09-10 05:55:17 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的时间有哪些

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

1.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能否买卖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后,房子还能买卖。虽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但是房屋权是永久的,只要还没有毁坏,就归产权人,可以进行买卖;而土地只是使用权,期限到了之后,就必须要续期。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n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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