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否正确
商业秘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它包括管理方法、企业营销战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二、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怎么判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未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有前款所列行为而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n(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n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n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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