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就该债务的承担作出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应当起诉离婚,在诉讼中解决共同债务分担争议。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债的,共同偿还的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
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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