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监管人员。《刑法》意义上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司法人员身份,或依法行使司法人员职责的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管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在司法活动中的化身,是国家司法权利的具体执行者。
司法工作人员所受的罪名有哪些
法官违法犯罪的罪名主要是职务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全文5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