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为: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依据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三、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订立和成立的区别为:
1.合同订立指当事人为了合同的成立而进行的接触、洽商直至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行为过程。
2.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而合同成立又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3.合同的主体、标的、内容这些要素,是构成合同关系的基本成份,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些要素不是自发结合的,必须有一个过程,这就是要签订合同。
4.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不能亲自签订合同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但应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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