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隐私权该如何保护
患者隐私权该按以下标准来进行保护:
1.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
2.维护医护人员在保护患者隐私权中的一致性。
3.切实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4.在医学教学活动中对隐私权的保护。
5.加强对在校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
二、患者隐私权的特点
患者隐私权的特点有:
1.权利的获得途径及权利的主体特定。一般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但是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只是接受医疗服务的自然人。
2.调整和保护的范围特定。目前就患者隐私权我国的法律及其相关的医疗机构没有明确而详实的规定。但范围是指患者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
3.侵权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犯隐私权的主体有法人和个人。但是对于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侵权主体有特定性。因为患者隐私权存在于患者和主治医生及医院的合同中,故此侵犯患者的隐私权主体只能是与患者诊断治疗有直接关系的医院及医护人员。
三、患者权利的基本内容
患者权利的基本内容如下:
1.知情同意权
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
2.保护隐私权
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大家,要注意一点,就是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的话,医务人员是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的。
3.医疗选择权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4.医疗诉讼权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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