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分为邀请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体确定内容;
2、经要约人承诺,受要约人意思表示接受。
受要约人接受邀请,即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签订地可以两个吗
合同履行地要根据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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