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产归一方,过户时要如何解决
离婚时房产归一方,过户时要如何办如下:
1.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的契税的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的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一方婚外情的,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比如:
1.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如果另一方有以下情节之一,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等。
如果有直接证据证实一方婚外情属实,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是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
另外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此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后一方出钱购房,离婚房子要如何判
第一,结婚后,一人财产出资买房的,如果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1.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
2.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第二,结婚后,一人财产出资买房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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