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包括登录、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和领取结果等步骤。现场办理可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进行,申请人在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并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一、在线办理: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单位明细”页面,在“单位申报”部分提交申请。
2.处理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单位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二,现场办理: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指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而根据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用人单位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调整,并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因此,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流程是每年3月31日前和每年4月30日前分别申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规定适时进行调整,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调整并报备案。这一流程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流程。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并根据规定适时进行调整。这一流程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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