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附加税
自然人没有自行开具发票的能力,如果要开具发票,必须要到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去代开。相应的税收,增值税及附加税在代开发票环节直接进行征收。
2、个人所得税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从其所得中扣除应纳税款。因此支付方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一、计算交多少税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劳务报酬属于按次纳税,所以要根据当地税务局设定的免征点来定。超过免征点的需要缴纳增值税,未超过就不需要缴纳。
增值税税率以提供应税服务或当地税务机关详细规定而定。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二、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即公司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应该代扣代缴的部分。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纳税人(个人)做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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