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处分权。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行为人无权处分。
一、离婚时如何判决公房
离婚时对于公房的使用权根据情况来判决。公共住房,又称公共住房,一般是指国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住房。在房屋出售前,房屋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无权处分房屋,因为他对房屋没有产权。因此,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双方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无法调解,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理判决公房由一方租用,承租人可以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二、什么是无权处分的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例如,甲将某物借给乙使用,乙将该物非法转让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无权处分的法律效果怎样
无权处分的法律效果主要是指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而无权处分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的,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而当前在我国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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