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属于什么部门调查处理?
高空坠物归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侵权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
高空坠物侵权损害赔偿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事情经过:在甲方垫付前期医药费XXXXXX元后,现双方本着“以人为本,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一次性补偿协议: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0000.00)。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个XX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的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XX0000.00)。
3、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款项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的违约金
5、乙方在获得该补偿金之前已经对相关标准及法律予以知晓,并对该方案中的补偿金额予以认可,亦对一次性补偿的后果清楚知晓并愿意接受。
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提出包括司法追诉权的任何形式的权益主张。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9、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中间人(法律工作者):
年月日
由此可见,发生高空坠物伤人案件以后,公安机关有义务调查清楚侵权人,在公安机关调查侵权人的过程中,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小区的其他住户,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线索,另外,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物业公司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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