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共五种。既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了,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变更。而且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徒刑以上刑罚去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
关于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还能不能取保候审的答疑
网友提问:
我办了一次取保候审但被驳回还签了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我还可以办取保吗?
律师回复:
可以结合新事实、新证据等再次申请。但是需要找律师办理比较可靠。另外为什么事由驳回商需研究讨论。
取保候审的法律释义: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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