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验资具体流程是什么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验资流程具体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处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
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3、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
5、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
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
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6、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②公司章程;
③公司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④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⑤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⑥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
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7、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8、一个工作日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处登记分局专门登记备案。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