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8日,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推行缩短往来港澳二次签注时间等20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是:
1、缩短往来港澳二次签注时间,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立外国人义务工作服务队伍,为在豫外国人提供贴心服务。
3、提供出国劳务警示服务,切实维护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4、定期走访为河南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为在豫外国专家提供暖心服务。
5、提供出入境前台受理领导值班服务,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现场解答与解决问题,营造服务热情、规范办理的良好氛围。
6、推行境外人员管理工作进社区,提供境外人员温馨社区服务。
7、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提醒服务。
8、建立专用办理通道,提供一次办结服务。
9、提供重要场所境外人员提醒服务。
10、设立涉外警务室,提供境外人员及时帮助服务。
11、对学校举办的夏令营或冬令营活动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大批量集中境外活动,对在外地务工无法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大批量出国(境)劳务人员,提供集中上门办证、异地办证服务。
12、成立出入境流动服务站,提供涉外走访慰问服务。
13、提醒申请人出国前注意事项,出国后遇有护照丢失、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等紧急情形如何求助等,提供出国(境)前提醒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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