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地点是哪里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地点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流程
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三、劳动仲裁律师费用谁出
劳动仲裁律师费一般由聘请该律师的委托人承担。部分地区规定劳动者方的律师费不超过一定数额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仲裁案件和劳动诉讼案件中,劳动者一方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不超过5千的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过5千的部分需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这是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一种保护。律师服务收费根据市场进行调解,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