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所存在的区别
1.法人主体不同: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的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纳税不同: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申请税率为17%的增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3%。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17%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4.投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一个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需要1-50人;
5.个体户不享受到优惠政策,没有投资风险且不需要会计做帐。而有限公司需每个月做帐和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无需公司章程,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则需要公司章程。
二、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股东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1.知情质询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
5.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提议召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n(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n(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n(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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