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是某工厂的工人,在一次操作时遭遇意外,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没有护理依赖,但是他在医院治疗期间有很长时间都得请人护理。
问: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给予护理费?
答:由于没有护理依赖,工伤职工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但是在住院期间和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情况,由企业根据其需要的护理等级和期间向其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标准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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