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3章规定,简易程序可以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的简单民事案件,它比普通程序简单、快捷,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院权利义务明确,争议少。民事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
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作出缺席判决,由于这种情况,案件不能转入普通程序。只有发现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或者不能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内审结的,才能移送普通程序审理。因此,我们认为,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作出缺席判决,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诉;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亲戚朋友处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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